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从制度自觉到治理自觉、从制度功能到治理效能、从制度优势到治理优势的转化。国家秘密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筑牢新时代国家秘密安全防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保密的本质是确保国家秘密这一特殊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因此,笔者认为一定程度上,保密可以视为信息安全的子范畴。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安全治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等方面。
信息安全管理的主体多指单一主体,行使自上而下的权力。
信息安全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
信息安全管理要实现对安全策略和程序的规划、开发和执行,以确保对信息资产的适当认证、授权、访问和审计。
信息安全治理则侧重从系统性角度,为维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作出有关管理承诺和领导、组织结构、政策、程序、技术和合规执行机制的系统性设计。
信息安全管理侧重统筹各级各类组织的信息需求和监管要求、定义信息安全策略和标准、定义数据安全控制及措施等。
信息安全治理则侧重发展和维护信息安全战略,建立数据安全治理机构与制度,制定并审核数据安全政策、标准和程序,协调数据安全治理活动、监控合规行为等。
推进保密工作由信息安全管理转向信息安全治理,是保密工作目标方向、权力配置和管理方式的一种深刻变革,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
保密工作聚焦国家秘密这一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特殊对象,其管理机构、制度、流程等均有一定的隐匿性。然而,保密工作本质上仍然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做好这一事关国家安全全局的系统工程,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该仅仅是唯一治理主体,也同样应该包括涉密资质单位、社会组织甚至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形成决策民主科学、执行坚决有力、协作互动良性的“大保密”治理格局。
依法治密是我国保密工作长期践行的基本原则,保密依法行政代表着保密工作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与深度融合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另一个核心原则,德治是围绕人、依靠人、为了人的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治理模式和手段,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推动保密工作德治建设,其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和社会参与的价值导向,如在保密宣传教育中通过更为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升全民保守国家秘密的参与感和向心力。
信息安全管理视角下的保密工作更侧重管理,而信息安全治理视角下的保密工作则强调管理和服务相统一。如在保密资质管理工作中,除了做好审查工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做精做深保密资质单位的日常服务工作,尤其是在保密技术支撑、保密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服务职能。在保密监督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行使其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同时应发挥对机关单位提供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平台的服务职能以机关单位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工作指导。
保密管理本质就是对风险的管控。传统保密工作倾向于常规管理,侧重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来规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行为,确保保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而当前新形势要求保密工作以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更健全的内控制度体系,应对日益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从而进一步提高风险研判、预警和防控水平。新保密法明确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保密管理制度,这表明我国从制度建设层面加快了保密工作非常规管理的步伐。
当前,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处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与往昔不同。无论是学界还是相关单位部门,都应积极回应保密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站在信息安全治理的角度,审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不仅要顺应、适应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更应通过加强相关理论研究研判形势变化,主动谋变。
新形势下,国家秘密治理效能的提升将更多依赖具有系统性、全局性和协同性的治理体系,应通过借鉴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理论研究成果,引入整体性治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数字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构建国家秘密治理基础研究的学术话语体系,推进具有前瞻性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保密实践工作。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对具备现代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国家秘密治理人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对治理理念和格局专业认识的不足成为制约国家秘密治理效能提高的重要因素。高素质治理人才不但能从前瞻性、战略性的视角审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且具备定的治理理论知识和治理技能,对多元共治、现代治理体系具有深刻理解和较强的执行能力。
因此,以人才培养推动国家秘密治理理念和实践的专业化,是践行现代治理方式的必然选择。
在新形势下,预警预防、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已成为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保密领域的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失泄密隐患发现和失泄密案件处理的及时性等问题,智能化识别和预警异常情况,及时阻断传播途径并控制传播范围,实现潜在风险的早感知、早预警、早处置。
内容来源:《保密工作》2025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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