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保密协会
ChengDu Confidentialitv Associatio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都市保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加强对秘书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内部运转和工作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保密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精神的执行机构。
第二章 秘书处工作管理
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组织建设、会员服务、财务项目管理、年度计划、发展规划等工作以及业务活动开展、宣传、维权等。
第四条 秘书长是协会秘书处负责人,秘书长在会长(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组织落实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二)领导秘书处的工作,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报理事会决定;
(四)受会长(理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外可代表协会发布信息、通报情况、签约等;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条 根据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协会秘书长向秘书处下达工作指令,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或应理事会要求做专项工 作汇报。应无条件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 协会章程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协会秘书长应当接受监事(会)的工作监督。
第八条 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理事长)应努力为秘书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满足秘书长的合理工作要求,维护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第九条 协会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尽力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的人数为3人,设1名专职副 秘书长,2名兼职副秘书长,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工作助手,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下设五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宣传部、外联工作部、培训部、技术服务部。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秘书处应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制,协会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协会保密相关规定,对工作中接触的涉密信息、会员商业秘密及协会内部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协会秘书处承办协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最终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本协会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