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高,我国日益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的关注重点,国家秘密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外部风险挑战。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或利用重金收买、腐蚀拉拢,或利用网络招聘、电子邮件等隐秘渠道伺机策反,或假借合法身份、技术“合作”等攻击窃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案例 006
光鲜亮丽伪形象 实为间谍探情报
梁某某,1983 年赴某国经营餐厅,1989 年即与该国间谍情报机构签订 “合作协议”,成为线人。对方竭力包装梁某某社会形象,虚构其学历履历,指挥其以在华人华侨中的影响力赴中国打造 “爱国慈善家” 的 “假面具”。在伪装人设的加持下,梁某某受该间谍情报机构指使,对我大肆开展间谍情报活动。一是贴靠刺探。梁某某通过餐叙、拜节、组织侨团活动等方式,贴靠我驻该国机构和人员,刺探情报,监视在该国华人华侨,并通过专用手机和电子邮件,随时向该国间谍情报机构报告。二是监控窃密。梁某某一旦获悉中国人员赴该国开展公务情况,就会向对方报告,并将相关人员带到该国间谍情报机构提前安装有监控设备的餐厅或酒店,套取情报,甚至设置色情圈套,企图胁迫策反我方人员。三是钓鱼执法。梁某某还充当诱饵,协助开展钓鱼执法。对方要求梁某某到指定地点与目标人员见面,诱使目标人员从事敏感项交易,拼凑 “证据”,炮制所谓 “中国间谍案”。在数名该国间谍的指挥下,梁某某为该国间谍情报机构搜集大量涉华情报。2020 年全球新冠疫情暴发,该国间谍情报机构急于获取中国情报,指挥 75 岁的梁某某潜入中国。2020 年年底,梁某某使用多本身份证件经香港中转来到内地,按照间谍情报机构授意,频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广泛接触我国各界人士,刺探搜集情报。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2023 年 5 月 15 日,梁某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以案示警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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