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详解读--国家秘密(一)
2024-11-21 12:30:00

贯彻落实保密法

你我都是保密人

【新法解读】国家秘密(一)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概念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基本范围


国家秘密知识(一)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概念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新法解读


1

关于国家秘密概念的规定

 

   国家秘密的法定概念由3个要素构成,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2

     一、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秘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根据涉及的利益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国家安全和利益,主要包括国家领土的万政府、主权独立不受侵犯,国家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不受破坏等。

     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构成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确定国家秘密是一种法定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依照法定程序”,是指根据定密权限,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做到权限法定、依据法定、内容法定、标志法定。

     三、在一定时间内仅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构成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在一定时间内”表明国家秘密有一个从产生到解除的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表明国家秘密应当而且能够限定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这也是秘密之所以为秘密的关键所在。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基本范围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新法解读


1

      关于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规定     


     一、以列举方式规定国家秘密主要产生于政治、国防军事外交外事、经济、科技和政法等领域。这些领域中的事项,只有具备国家秘密本质属性,即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才能确定为国家秘密。

     二、明确政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关系。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政党秘密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当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



            本文编辑:郭小欢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更多信息

成都市保密协会CDCA2019